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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个人商标申请办理的步骤

作者:广东捷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1 08:17:06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也有很多公司在一拨又一拨浪潮中被淘汰。当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失败、破产,很多老板只能选择放弃。有很多老板认为公司开不下去就扔在一边不用管了,反正时间长了就自动注销了,但是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并不是置之不理公司就会自动注销的,营业执照也不会自动注销。相反,营业执照只会因为公司长期不注销而被“吊销”。

而对企业来说,主动注销营业执照和被动吊销营业执照本质上完全不相同。营业执照吊销不仅仅会使公司被列入黑名单,还会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带来不小的影响,法定代表人的信誉将会受到影响,例如在三年内不能在其他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办理数额较大的信用卡,不能移民,不能办理贷款等。

同时,注销也并非仅仅注销了营业执照就结束了,在公司营业执照被注销的15天内,必须进行税务注销,正常情况下只要税务是正常的,那么工商注销会自动带出税务注销,但是如果遇到系统维护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就可能导致无法带出税务注销。

所以在工商注销后一定要主动关注税务注销是否自动带出,如果没有就要去税务系统手动注销掉,否则很容易被处以罚。公司如果长期不经营而且也不注销的话,遗患无穷,所以,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不要抱着营业执照会自动注销的天真想法,应该及时注销公司或者转让,不要想着走捷径,否则,会因此承担一定的后果。

商标是一种复杂的知识产权形式。商标所有者不拥有单词或图像,而是使用它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了解您的商标保护内容以及如何使用该商标是维护商标的关键因素。广州商标注册公司首次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在申请表上注明商标使用声明。该声明证明该商标实际上在商业中使用。

根据使用声明的规定,显示实际使用商标的要求很重要。商标保护商标的使用,以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如果未使用该商标,则不应对其进行保护。商标保护并不意味着将有趣的品牌存放在未来,可能的用途。另请阅读“什么是商标”。

商标所有权持续多久?与专利和版权不同,商标在一段时间后不会过期。只要所有者继续使用该商标,商标就会持续存在。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授予注册商标,所有者必须继续在普通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然而,仅仅使用标记是不够的。商标第8条要求所有者提供商标继续使用的证据。要显示标记仍在使用中,所有者必须提交第8节声明。

该证据采用业主宣誓声明的形式,该商标仍在使用中。所有者必须在USPTO注册商标五周年之后但在六周年之前提交申报。如果声明未在六周年之前提交,业主可以要求收费六个月的宽限期。如何维护您的商标?在注册十周年之际,业主必须提供商标正在使用的实际证据。除声明外,如商标第8条声明,所有者必须提供商品的照片证据,使用商标,可供出售。作为商标续展过程的一部分,此后每10年,所有者需要同样提供使用证明和声明,除非商标被废弃。

了解商标维护需要了解商标是什么。如果您拥有商标,那么您不拥有商标,文字或品牌。您拥有排除他人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该商标是您告诉客户您的产品来自您的方式。USPTO直接关注保护您执行这些权利的能力。但是,为了保持这些权利的可执行性,您必须继续使用它们。您必须制作产品,销售产品并在其上加入您的商标。

如果您没有做任何这些,那么您将不再拥有要保护的商标。如果您没有做到足够长的时间,您将失去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为避免失去这些权利,请在日历上标记第五个和每个十周年纪念日。确保您可以提供第8节声明,并且您有商标使用证明。如果不这样做会导致您失去您想要保护的商标。那么,商标有多长时间了?只要你维护它,就像这里所描述的那样。

商标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大部分企业越来越注重广州商标注册,虽然我国《商标法》正在不断健全,新商标法已经加大了对恶意抢注商标的打击力度,但如果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不强的话,容易被他人钻空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还是维护申请在先的人。对于申请在后或没有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商标过期被他人抢注又该怎么办?

一、使用多年商标被抢注代办商标注册十余年,也接触到一些企业因申请商标不及时,在向我们咨询并查询商标时,发现已经有人在一年前就注册过了,但是客户认为自己已经使用5年了,所以心有不甘。对于这种情况,仅仅因为客户使用在先,在提出“商标异议”或者“商标宣告无效”时,通常是不成立的。

商标注册是采用自愿的原则,如果当事人自己放弃这种权利,那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予维护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商标异议或宣告无效的成立?商标法里其中有相应的说明,通俗地理解为:在先申请人与商标使用人之间有代理关系、劳动关系、合同关系的情况,或者在先申请人经常抢注商标定义为恶意抢注,或者商标使用人的商标已经有很高的知名度,或者商标使用人有版权或外观专利(注意这个权利一定是商标申请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上述理由中至少要有一项是明确成立的,才可以成立。

二、商标过期被抢注任何物品都有保质期,商标注册的保质期是10年,10年期限一到,商标专用权拥有者想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到主管部门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如果在续展期没有进行办理商标续展,该商标将会被注销了,别人也可以注册,辛辛苦苦做的品牌就给别人做了嫁衣了,那么商标到期后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呢?

1、初审公告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已注册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能否被获准注册商标?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告诉大家:

田某是甲市A公司的业务部经理。A公司主要生产果酱、沙拉等商品,商品上使用的“Rober”商标,是于1997年核准注册的。因为本公司精美的外形包装和别致的容器设置,使得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果酱商品平均年销量达6500万瓶,并且其销售量每年都呈上升趋势,在国外市场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如今,“Rober”商标已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2010年9月,田某到乙市联系业务,无意中发现一种由B饮料公司生产的橙汁,商标为“Rober”,其外包装的正面图形、字体、色彩与A公司的“Rober”商标图案一致。

A公司相关负责人费尽周折找到B饮料公司,认为“Rober”商标系驰名商标,B饮料公司未经同意,就在其生产的饮料上使用该商标,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该立即停止该行为。B饮料公司辩解道,其使用的“Rober”商标是使用在与果酱食品毫不相干的饮料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混淆,最近他们还正准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Rober”商标的核准注册。

本案例中,B饮料公司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与“Rober”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不能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其在自己生产的饮料上使用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侵权。A公司在生产的果酱、沙拉上使用的“Rober”商标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构成驰名商标,且该商标早在1997年就被核准注册。B饮料公司在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不同类的商品——饮料上使用该商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商标局当然也不会核准B饮料的注册。而且我国《商标法》专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规定,广州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其保护范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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