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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商标的方式都有哪些?

作者:广东捷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9 08:04:28

获得商标的方式有两种:广州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接下来,我将向您介绍这两种方法。

一、商标取得时间及成功率商标注册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等多个阶段,在任何阶段都可能面临商标驳回或商标异议,因此商标注册存在风险。商标转让相对较快。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大约需要6-10个月,当天就可以尽快使用。与商标注册相比,商标转让的成功率肯定要高得多,因此,如果企业急需使用商标,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肯定更快。

二、商标购置费与购买他人注册的成功商标相比,申请注册新商标具有无可比拟的价格优势。注册商标的费用在1000元左右,而购买商标的费用不到1万元。当然,那些已经被大公司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受众接受度的商标会有更高的价格,除了其他因素,如果你只是想省钱获得一个商标,塞北小版仍然认为申请一个新商标是最合适的。

三、商标创意对企业而言,原有商标更有利于新品牌的创立和启动,难以从他人手中购买和转让商标。注册商标中存在大量类似或假冒的品牌标识,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从而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有必要创造新的品牌企业必须选择申请注册新的商标。虽然初期可能有困难,但只要做好市场细分和定位,起步就很快。小编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些人仍然不确定是选择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

事实上,注册商标和转让商标各有利弊。商标顾问建议,我们应该根据企业的情况,共同做出及时的调整。商标是资源。一旦注册成功,其他人就不能随意使用。许多符合企业品牌定位的优质商标已经注册。然后我们需要转让商标,从他人那里购买高质量的商标。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们需要保护企业的品牌和商标或推出新产品。此时,我们可以考虑多类注册或全类注册,及时注册防卫商标等形式来达到我们的目的。

当前,伴随着创业浪潮的日益火热,注册公司的数量也不断上涨。同时,出于注册公司代理服务的优势凸显,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开始寻求工商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委托。那么,如何在市面上众多的代理机构中挑选出专业的一家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介绍与说明。

1、如何选择注册公司代理?一般来说,创业者对注册公司代理机构进行选择,其主要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代理公司的正规性。事实上,凡是正规运营的注册公司代理,其都具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同时在其营业范围里面也会标注公司的主营业务,如“公司登记代理”等。因此,创业者对代理机构进行选择时,应注意对上述内容进行考察,以便寻求正规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委托,进而确保后续所享受到的注册服务的质量和品质。

(2)代理公司的专业性。除了要选择正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外,创业者也应该关注注册公司代理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一般来说,对该方面进行了解,可从注册公司代理机构的宣传资料、网站内容、服务人员对企业注册信息的介绍等方面来进行。同时,创业者还需关注代理机构的服务团队人员构成以及人员配比,并对其服务流程进行咨询,以便对其服务专业性进行判断。

(3)代理公司的办公地址。通常情况下,凡是专业的注册公司代理,其都拥有正规的经营场地,而且一般都是在市区的写字楼里面。另外,正规代理公司的办公场所不仅颇具规模,硬软件设施配备也十分完善。所以,创业者在对代理机构进行选择时,也可以查询或实地参观代理机构的办公场地,以便对其真实经营状况和服务品质进行深入了解。从而确保选择专业注册公司代理提供注册服务!

2、选择前海财务网提供注册服务有哪些优势?

简单来说,创业者选择互联网财税服务品牌前海财务网进行公司注册业务委托,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省心、省力。前海财务网拥有资深工商注册服务团队,能够为创业者完成从代办公司注册、报到、税控审批的全流程专业服务。

(2)缩短注册时间。前海财务网制定了标准化公司注册代理流程,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代理服务,专业化办理让公司注册更高效。(3)节省注册费用。前海财务网按需收取公司注册费用,一次性收费无隐形收费,让公司注册更省钱。

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中增加了一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即声音商标,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使我国商标类型更为多样化并与国际社会接轨。作为非传统商标之一,声音商标足以作为企业的名片,可使消费者区分产品或服务来源,一听到某个耳熟能详的声音,立刻联想起这个企业,或者某个产品。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一些相关条款。本文从声音商标的类型、特征、注册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一、声音商标的类型声音商标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音乐声音商标与非音乐声音商标。其中,音乐声音既可以是专门创作的音乐,也可以是取自现有的乐谱,包括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歌曲旋律等;而非音乐声音既可以是创作的,也可以是直接复制自然界的声音,包括人说话的声音、钟声铃声或者动物的叫声等。

二、声音商标的特征:

(一)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相比所具有的特征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具有一些共性,比如都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都必须具有显著性等。但是由于声音商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子传播媒介,而传统商标既可以通过传统媒介,也可以通过电子媒介被识别出来,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

第一,声音商标由动态要素构成。声音商标需要通过网络、电影、电视等媒介物以动态形式得以表达,而传统的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等都由静态要素构成,可附着于商品或服务场所,或直接表达。

第二,声音商标不是固定有形的。文字、图形等传统商标都是固定有形的,在任何场合下,例如图案的比例、颜色和字体风格的使用等都有明确严谨的可视性规定。而声音商标则不是固定有形的,其展现的是一个周期连续变化的过程。

第三,声音能够超越语言、国界的限制。声音能够更简单地传递信息,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和理解,借助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实现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

第四,声音商标更具有客观性。声音商标可以通过乐谱、声谱等形式来客观地表现声音的音调、频率、持续时间等,而气味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的识别完全依赖于判断者的主观感受。

第五,声音商标便于检索,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声音商标通常以电子文件方式就能实现,这种电子音频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已在全世界普及。而对于气味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而言,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展示方式,能够在线远距离提供气味、味觉或触觉的样本。

三、在我国,申请声音广州商标注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声音商标注册的实质性条件声音商标注册须符合显著性、非通用性、非功能性等商标注册的一般要求。在显著性要件上,将声音商标分为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和获得显著性商标两类。对于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声音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而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普通的、常见的声音,则需要证明具有第二含义才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通常要从整体上进行判断,以该声音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识别某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并与其他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相区别为标准。例如整首歌曲或冗长的乐谱,如管弦乐或钢琴曲的完整乐谱,因一般消费者不易将其视为区别来源的声音,故不具显著性。

在非通用性要件上,必须警惕将一些具有通用性的声音进行商标注册,从而引发符号圈占的狂潮。例如,将鸡叫声注册于肉食类商品,将水滴声注册于矿泉水或饮料上,将乐器声注册于乐器等商品之上等。如何避免企业对处于公共资源领域的声音进行注册,在通过符号圈占损害同业竞争者的竞争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众对该声音的使用利益,这也是值得研究的关键问题。商标法通过保护企业信誉而激励竞争,但是商标法不允许因生产商控制有用的产品特征而阻碍合理的竞争。

如果产品的声音获得商标权与它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功能相重合,是为实现该产品的目的所必须的,会将竞争者置于与信誉无关的重大不利地位,那么该声音是功能性的。反之,如果功能性是第二位的,和商品没有必然的联系,则允许将该声音注册为商标。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功能性的商品或服务注册商标作了限制性规定。

(二)声音商标注册的程序性条件就递交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而言,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采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图样表示系统、描述性表示系统及混合表示系统。根据2014年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第5款的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可以看出,我国声音商标的注册程序采用的是以混合表示系统为主,以描述性表示系统为补充的程序性要件予以注册声音商标。这种形式既要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高要求的呈现,也要对用声谱或乐谱予以表达的声音,通过申请人的文字性描述呈现出其要表达的含义。此外,声音商标并非与传统商标注册审查制度一致,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的最大区别是,对声音商标的注册并非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它必须是已被使用过,并在公众中能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具有知名度的;并且此声音必须是独特的。如《新闻联播》开始曲、好莱坞美高梅电影片头的狮子吼叫声等被大家所熟知的,并具有显著性的声音标志都可以被注册成商标。不过对于目前繁荣的互联网行业推出的各类APP软件,启动程序出现后具有识别度的两三个小节的声音,也可作为声音商标。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专利申请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在专利申请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把盲目跟风,也不要让自己像个白痴一样去申请专利,你如果是上面两种情况的一种,我只能说你们最基本的知识都没有做到。你也不要太着急申请专利,也不能太慢申请。一定要在最合适的状态下面进行。这样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也能达到很好的结果,相信这才是你们最想要的。了解什么样的产品才需要申请专利,这也是必可不可少的一个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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