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注册过程中常见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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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注册过程中常见的误区

作者:广东捷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1 08:47:44

我司提醒您,广州商标注册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最好还是找专业人士帮助,才能快速高效的完成满意的注册。在此,我司将广州商标注册过程中常见的误区罗列如下:

误区一:商标注册能不能包过?商标注册没有百分百成功的说法,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商标信息的录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没有录入的商标任何人都查询不到,这就是所谓的盲查期,盲查期是商标申请存在的天然风险,任何人无法规避;第二,商标的审查也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对于两个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可能会因人而异。所以,商标注册是没有办法保证通过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误区二:商标注册时间太长,能不能加急办理?商标注册每个环节都是固定的,无法加急。不过目前随着商标局各项工作的简化和提速,审查时限越来越短,商标注册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这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误区三:我查询过商标没有问题,为什么申请被驳回了?商标的查询是一项专业、复杂的工作,举个简单的小例子,商品和服务共分为45个大类,提交注册申请之前,不仅需要在相应的类别进行查询检索,还需要考虑不同大类、不同类似群组之间存在的商品类似情况,比如,我们想要注册个饮料商标,那么我们不仅需要查询饮料相关商品所在的第32类,也要对第29类、第30类进行查询。

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直接关系到一件商标的生死,因此建议您进行专业、全面的检索分析,尽可能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我司温馨提醒,商标注册一定要找有实力的正规机构,才能避免走弯路和误区,才能尽快尽可能的达成您的目标。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很多人还不了解个人注册商标的性质,也就是大家常提问的个体户能注册商标吗?,个体户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个体户注册商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的范围要跟营业执照上保持一致,大家千万别弄乱了,个人不是指的每个人,是需要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

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注册是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所以一些从事生产、制造、经销商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

个体户商标注册应该满足的条件有: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商标的资格;

2、按规定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途径包括自行到商标局办理申请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

3、注册商标申请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和图形。

为了避免因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被驳回商标申请,申请人最好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商标权利检索。

个体户申请商标的大致流程:

1,在商标申请前要进行中国商标查询,西部数码网站就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查询是否有近似或相同商标避免直接提交申请;

2,没问题的情况就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进入商标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后,个体户就可以在商标上标注TM;

3,商标实质审查结束后还刊登在公告栏上,3个月内无异议的商标注册成功,个体户就可以领取注册书了。

强调一下,注册商标的范围受个体户经营范围的限制。比如个体户执照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服装鞋帽",那么你只能在第二十五类上注册商标。注册下来后,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关于个体户商标注册费用也是透明的,目前申请一件商标的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可以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会加收30元。

现如今大家都在进行,很多客户也正在着手进行这项对于企业或者自身来说必不可少的一项行动。可是进行第一个重要的事情便是进行商标取名了。一个好的名字可以让您的商标一次成功。相反则可能走很多弯路。注册商标麻烦吗?

众所周知,大品牌财大气粗。在这里也一样,这些大品牌往往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不光注册一个商标,还可能会进行一些防御性商标的注册,把其相似的一些也注册掉。这样一个影响两个,两个影响四个的方式用自身以及防御性商标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

同时像大品牌很多都是驰名商标,不管他们是否是驰名商标,其商标在公众心中已经产生了良好的基础,有了一定的认知程度,并且还是在先注册。您的商标成功率会大大降低。所以还是远离这些商标才是上上之选。现在量急剧增加,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简短的名字反而会让您的商标注册进行的更难,所以您只要找到喜欢的一定要进行专业的商标查询,找寻专业的备案代理公司进行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首选你要有个自己比较中意的商标名,然后查询是否存在近似或相同的商标,有的话则需要把商标名进行部分修改,再重新查询,直到有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出现,才到提交商标注册这一步。我们建议商标起名或商标查询都可以交给专业的代理公司来完成。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产源识别,即让消费者能够区分商品的提供者。因此,只有具有可识别性的标志才能获准注册为商标。然而,在认定相关标志的可注册性的过程中,必须确定其判断主体。为此,我国商标法创设了一个相关公众的概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可见,相关公众是我国商标法拟制的主体,审查员和法官在就显著性、近似商标、类似商品等问题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须站在相关公众的立场,基于拟制的相关公众的认识作出判断。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这些标志中,外文商标可注册性的判定存在一定的疑难。在ZENPEP商标驳回复审案中,某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医药制剂等商品上申请注册ZENPEP商标(下称申请商标)。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认为,申请商标中的ZEN一词意为禅宗,系常用佛教用语,将其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人用药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则认为,申请商标ZENPEP本身不是英文单词,没有固定含义,属于臆造词,我国相关公众在看到该商标时,不会刻意地将其拆解为ZEN和PEP,并意识到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对外文商标的有关认定,要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进行,机械地将ZENPEP拆解为ZEN和PEP,并认为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从而认定申请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是不恰当的。  

考虑到商标权的地域性,在进行商标注册审查的过程中,其必须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作出判断。一般来说,对于外文申请商标,在判断其可注册性的时候,应该考虑中国相关公众对该词语的一般认知和了解能力进行判断。尤其是对于一些臆造、生僻词语,不能机械地以相关词典中显示的词义取代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  

因此,在审查外文商标的可注册性时,必须考虑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和认知习惯,对其含义作出符合中国相关公众实际的判定,并在此基础上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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